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精神,现将2020年11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沈阳考区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沈阳考区考试时间为11月14日-15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考点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场次/天 | 考生限额/天 |
沈阳市考试院 | 11月14日 | 4 | 84 |
11月15日 | 4 | 84 |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0月26日9时30分至11月6日17时,额满为止。
(二)网上报名
1.填报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ysksy.cn)点击对应报名入口“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须先完成注册,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考人员须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身份证号、姓名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
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后,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平台首页的“报名流程”栏目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选择“沈阳市”及其下设的沈阳考区相应考点,根据网站的提示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正确选择考试的考点、考试日期和考试模块。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上传照片,考试现场采集照片。每个考点每场报名人数设定上限,额满为止。每人报考的科目数应不大于考点日安排的场次数。考点报名人数如少于规定的最少开考人数,沈阳市考试院将予以调整考试日期。
2.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填写完成所有报考信息后24个小时内,在报名平台上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1月7日17时00分)。
沈阳考区使用银联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银联平台联系(电话:95534-6)。
报考人员在缴费前需确认好报考的科目和填报内容。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办理科目(模块)修改、补报或退费手续。报名结束后报考信息一律不予更改。
3.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即可在报名平台上点击“打印准考证”,再点击“导出准考证”,自行打印生成的PDF格式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段内打印准考证。
(三)防疫要求
根据《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沈阳考区)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填写《应试人员考前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1.进入考点的应试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体温测量,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体温低于37.3℃,同时,将填写完整的《应试人员考前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交给监考人员,方可进入考场。
2.应试人员进行身份识别时要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3.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医护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处理。
4.考试结束应试人员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
5.其他未尽事宜按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发布的相关通知执行。
三、成绩公布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发放时间为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具体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领取合格证书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证书领取地址:沈阳市考试院(大东区小东路231号)。
四、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期间考务电话:024-67851634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7:30)
缴费咨询电话:95534-6(7*24)
五、考点名称、考点地址
考点名称:沈阳市考试院
考点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5楼机房
附件:应试人员考前 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
沈阳市考试院
2020年10月17日
附件
应试人员考前 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日期 | 体温(° C) | 当日是否外出 (如有 ,填外出地点 ) | 当日家中是否有访客(访客30天 内是否有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出入经历) | 30天内是否出入境外,中、高风险地区 | 14天内是否出入外省 (如 有、填省市)
| 体征情况(正 常填“良好”。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如实填写)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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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 是/否 | ||||||||
早 | 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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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卡填报务必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 2.此卡竖版、A4纸打印后,手工填写,考试当日携带。 应试人员承诺:本人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无虚假信息,如未报告真实有效信息, 所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应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